第四届企业重组与破产国际论坛举行
发布时间:2026-10-20 15:21:59 来源: 法学院 编辑: 邱显锋

10月17日,第四届企业重组与破产国际论坛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举行。本届论坛由北外法学院联合多个研究平台主办,主线为跨国破产的理论与实践和《企业破产法》修改的创新与突破。来自立法、司法、学界、实务界近三十位中外专家就域外破产法实践、《企业破产法》的改革和完善等议题展开研讨,全国各地160余名嘉宾参加论坛。

开幕式上,北外法学院院长丁相顺提出要结合学校涉外法治办学特色,大力培养复合型跨境破产法治人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刘泽巍介绍修法进展,并对修订稿中确立的重整制度革新与跨境破产专章制度作重点说明。业界代表邢立新、张小炜、范利亚分别从管理人协会、破产法律服务提供者角度发言,指出破产法正从清算导向转向“拯救导向”,呼吁打通理论与实务的对话通道。

上午的讨论环节,曹守晔就立法目的、主要利益中心(COMI)规则对《企业破产法》修订稿提出完善建议。石静霞复盘我国跨境破产三阶段实践,对标域外数据反思本土制度供给短板。来自美国的四位专家介绍美国破产法第11章V分章中小企业重整、第15章跨境承认程序的制度逻辑,剖析其对中资企业的实务价值。张玲、梁闽海、金晓文、严帅东立足跨国集团破产协调、跨境第三方免责等前沿难点,结合典型案例,探寻适配我国国情的制度路径。

下午的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围绕重整制度优化、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债权清偿顺位、共益债认定、科创与房企企业拯救、管理人履职保障、虚假债权处置、破产受理门槛、跨境衍生诉讼管辖等议题,从制度修改、规则细化、机制完善层面提出务实建言。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方芳在总结会议时表示,本次论坛实现了国际规则本土化、本土经验国际化的双向交流。破产法治既要扎根我国市场经济现实,也应当积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

本届论坛在《企业破产法》修订的关键节点召开,既回应了立法实践中的迫切问题,也为破产法治未来发展贡献了智慧方案。本次研讨会适逢北外法学院建院二十周年。学院将继续发挥外语与区域国别研究优势,持续搭建破产法国际交流平台,为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推动中国破产法制度完善与国际接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