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1-04-27 14:24:07 来源: 党委组织部 编辑: 郭玮、花瑞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26日,北外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贾文键,党委副书记苏大鹏,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总支负责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等有关同志参会。会议由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冯刚主持。

   贾文键指出,《条例》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可操作、可查核、可评估,既有仰望星空的高度又有脚踏实地的坚实度。贾文键从八个方面谈了认识,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央精神、深入学习工作条例,只有深入学习研读,才能真正消化吸收、创造性贯彻执行;二是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条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同时又强调立德树人是高校党组织的“根本任务”。三是高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条例》把党的统领作用表述地非常明确。四是学院党组织应当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五是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部部”为营,发挥基层组织堡垒作用。只有把党的建设落实到支部,才能打通最后一公里。六是思政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思政工作要注意层次和内容,确保工作实效。七是坚持党管干部、统领群团组织工作。《条例》对党员队伍、干部人才、组织设置、群团工作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八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展、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条例》出台对于我们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推动学校工作,真正做到与党同心同德同行提供了基本遵循。

   会上,苏大鹏作了《条例》解读微党课,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贯彻执行《条例》的要求,《条例》文本的比较分析等三个方面入手,进行了重点内容解读。他表示,《条例》呼应时代特色,体现了党的政治建设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完善了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保障措施,强调了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落实。

   冯刚结合《条例》要求,介绍了学校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检查清单》自查整改进展情况,强调要把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负责人王薇薇,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崔阁,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春丽,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党总支书记殷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党总支书记刘厚广结合岗位工作和思想认识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