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教育法治论坛暨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5-11-23 12:47:35 来源: 法学院、综合改革办公室、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 编辑: 郭玮

    11月21日,第五届教育法治论坛暨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我校举行。我校校长彭龙、教育部政法司司长孙霄兵、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杜石平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法治论坛
    彭龙就北京外国语大学建设一流大学的措施发表了讲话。马怀德就大学章程的实施提出了三点建议:清理大学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大学师生,特别管理者的章程意识和管理理念;在章程的框架内认真研究解决大学招生考试问题。孙霄兵指出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教育法治取得了新的进展,并就教育法治提出了三个努力方向: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集体研讨和个人研讨结合。与会专家学者就大学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的法律问题、大学章程的实施以及招生考试中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教育法治论坛是由我校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发起主办的系列论坛,论坛旨在为教育学者与法学学者、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提供对话平台,研讨教育法治论坛理论和实践问题。本届论坛的主题是“高等教育法律治理”,研讨主题包括高等学校法律治理与招生考试法律问题。论坛最终形成了“建设一流大学与高等教育法治北外共识”,进一步提升了我校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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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等来自实务部门的代表,国家教育发展中心、中央教科院、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市社科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以及部分核心教育期刊和法学期刊以及媒体参加了本届会议。

 

(法学院、综合改革办公室、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

 

建设一流大学与高等教育法治北外共识

 

    北京外国语大学主办的第五届教育法治论坛暨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分会2015年年会,经与会者一致同意,就建设一流大学和实现高等教育法治达成如下共识:
    我们认识到,大学是现代社会中文化保存、传递和创新的核心机构,对个体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建设一流大学,核心问题在于健全大学内部和外部治理,明确大学在法律上的独立主体地位,落实、用好大学自主权,建构以大学法人为核心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国家要依法履行高等教育管理职能,依法履行公办大学出资者职能,为公办大学和民办大学构建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良好治理是成为一流大学的保障,是一流大学的评价标准之一。大学应当依据章程治理,大学自主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约束,进行符合法律精神的制度创新,实现大学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政府应依法鼓励和支持大学改革,完善大学领导体制。大学内部应完善校长治校、教授治学、社会参与、协同发展的机制,建立大学校长职业标准,建立健全大学成员(教师、学生、行政人员)和社会有效参与大学治理的途径和制度,加强大学内部顶层设计和协调机制;落实、规范大学院系自主权,建立健全院系基层治理制度。
    招生考试是大学选拔人才的入口,应当依法规范大学招生考试行为。在依法惩戒舞弊作伪行为的同时,培养受教育者诚信意识,建立教育诚信机制,消除学术不端等行为。
    建设一流大学,应当确保大学内部各项权力审慎行使,形成自由、民主、平等、多元、宽容、法治的大学文化。大学应当积极、妥善利用市场力量,捍卫大学作为社会进步中坚力量的形象,实现大学发展。

 

教育法治论坛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