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法律人才培养座谈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5-11-05 19:19:02 来源: 法学院 编辑: 郭玮

    11月4日下午,“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法律人才培养座谈会暨法学院客座教授聘任仪式在行政楼507会议室举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吉罗洪、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参加座谈会并受聘为我校法学院客座教授。校长彭龙出席会议,并向马强、吉罗洪、程琥颁发客座教授聘书。会议由法学院院长万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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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龙介绍了北外和北外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北外法学院以北外语言特色为优势,为国家培养了很多既有法律专业背景、又有语言特长的法律人才。法学院注重国际合作,已与多所国外顶级法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同学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北外希望也愿意加强与北京法院的合作,共同服务国家战略,培养国家需要的涉外法律人才。
    马强充分肯定了我校法学院培养模式,指出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除了需要懂得国际规则,更需要加强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当前,需要既懂语言又懂法律的专业人才,北外的培养模式是与之契合的。
    吉罗洪高度肯定了我校“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的设置,认为该专业极具战略性,是适应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亟需专业。目前,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的相关人才非常紧缺,北外依托其自身优势,培养此类专业人才,将助力国家发展。
    程琥指出,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如何保护好中国企业和中国游客在国外的利益是一项新的挑战。同时,他也对北外“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提出了四点整合意见,包括:整合实务操作,提高实战水平;整合国际和国内,体现北外优势;整合法学和其它学科,实现跨学科培养;整合人才培养和使用,达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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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陶家俊介绍了法学院“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设置背景与基本情况。他表示,在全球化大局势下,我国国际司法和执法合作储备人才十分有限,从国家战略需要出发,北外自设了“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法学院在该专业建设方面,有三大独特优势:依附北外外语学科传统;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设置面向特色、面向国际合作、面向国家战略。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院长赵刚、亚非学院院长孙晓萌、亚非学院米良教授、法学院姚金菊副教授分别就“语言+法律”复合型人才和国际司法与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发表了看法。
    万猛表示,北外法学院将会秉承学校综合改革精神,加强与北京法院的合作,争取双方共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法律人才,加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同时,法学院将与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共同探索新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