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首批法律研修学者遴选结果的公告,我校法学院刘轶研究员入选。首批法律研修学者选拔,共有全国21所高等学校推荐的26名研修学者候选,经对申报人的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严格专业评审后,最终遴选确定了10名研修学者。我校法学院刘轶位列第3名,其他入选学者分别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按照规定,法律研修学者主要以课题研究的形式开展工作,研修学者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出席或列席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会议,参加有关重点工作、重要司法解释等调研论证,对审判工作提供专家意见等。刘轶的研修项目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保障有关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与法律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而建立的一项开创性制度。通过组织安排法学专家学者到司法实践岗位研修,让专家学者参与、了解司法实践,研究、推动司法实践,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融合,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为选拔首批法律研修学者,最高人民法院之前召开专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与全体研修学者及国内主要法律院系负责人座谈。我校法学院院长万猛应邀参会,并在会后就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问题向周强提出意见和建议。
推荐理论功底扎实、科研能力较强的一线教研人员,参与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的专项研究等工作,是我校法学院创新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和特色。在积极推荐首批法律研修学者之外,法学院还推荐两名学生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实习生,并最终入选。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