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的北外人】金莉:培养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
发布时间:2015-03-10 17:06:37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编辑: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大批法律人才,而从目前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来看,还存在不少欠缺。一方面,是过去30年来我国法学专业点大量设置而带来的问题。目前,我国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700多所,在校法学本科生超过几十万人。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大规模招生,致使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较低。另一方面,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建设还不能满足当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需求。法律人才水平不够高,又造成了每年虽有大批毕业生,但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人才急缺的局面。鉴于上述因素,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具体建设路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对法学专业点审批要更加严格谨慎。鉴于目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点数量过多,办学层次众多且杂乱、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的现象,对于申报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教育部应组织专家对其办学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新的法学专业点的审批要更加严格谨慎。
    第二,狠抓教学质量各个环节。有些高校办学基础条件差,课程设置起点低且与法律实务脱节,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方式传统陈旧,许多实用法学课程难以开设。尤其随着学生人数增多,许多公检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因其自身业务的压力等因素对学生实习缺乏热情,疏于督导,以至于学生的实习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有一些高校的法学专业甚至没有长期固定的学生实习基地,学生没有可以实习的单位,仅仅是在学校学习书面知识,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很难兼具社会需要的实际能力。因此,要进一步强调法学专业学生的能力培养,强调课程设置的创新,抓住法学专业教学的各个环节。提倡通过网络名师授课的方式,弥补师资薄弱地区高校法学专业教师水平的不足,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
    第三,师资水平有待于提高。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应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近几年高校法学师资队伍总体水平应该尚可,但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为提高法学人才的培养质量,应进一步强调法学专业师资的教学水平的提高。其二,法学专业的教师还要强调其法学实践能力。目前所提倡的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进行挂职,也是一种很好的做法。理想的法学师资队伍结构是法学教师与法律实务人员的有机结合。法学教师队伍要逐渐建立起法学教师走进法律实务、进行司法实践的长效机制,同时也要提倡法律职业机构与司法实务人员参与法学专业教学。
    第四,应进一步加强法学教材建设。目前,法学专业在全国还没有像英语专业那样的权威教材,尽管高等教育出版社有一段时间也出版过系列教材,但近年来,许多高校的教师基于科研要求等原因,自行编制教材,然后让本校的学生使用自己的教材,在一些学生数量众多的政法大学尤其如此。以至于教材的整体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质量不高的教材也在使用当中。应组织专家学者编写相对统一的高水平教材,并作为精品教材加以推广。
    第五,适当压缩法学专业招生人数,尤其对于师资水平相对偏低的高校,要控制招生人数。教育部对于不同地区法学专业的招生应该也有所区别。不过,每个高校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特点在本科开设法学的双学位,以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第六,鼓励毕业生到二线城市或欠发达地区就业,这样既可以有效解决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还可以支援二线城市或欠发达地区社会经济建设。目前的情况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不容乐观,尽管每年公务员招考中法学人才占的比例较高,但竞争空前激烈,而且许多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都集中在大城市,造成就业难,而在二线城市以及欠发达地区,又极其缺乏专业法学人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到这些地区才更能学有所用。但只有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才能真正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到二线或欠发达地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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