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新生成人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09-12-14 11:10:42 来源: 法学院 编辑:

 

2009年12月10日下午四点,法学院在红楼5层多功能厅举办了一场温馨融洽的“新生成人宣誓仪式”。参加这次成人仪式是法学院09级中所有1991年后出生的同学,应邀出席本次活动的有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团委办公室主任刘霞、、法学院姚金菊、辅导员黄蔚洁以及法学院各个年级的同学代表。
此次成人仪式的会场布置颇具心思,师生们的座椅围成一圈,营造出法学院大家庭的温馨气息。在主持人宣读完开幕词后,由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致辞,她对同学们表示祝贺,说明十八岁成人享有权利的变化,揭示了成人意味着一个人将与社会全面接触——“过了十八岁,意味着你拥有了对别人说‘不’的权利,也意味着社会有对你说‘不’的权利”,并对同学们提出了要全面成长的希望。随后,姚金菊老师以自己小时候的真实故事向同学们道明,十八岁意味着对自己负责,意味着无论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来承担。
 

 
两位老师致辞完毕后,由1991年出生的学生代表左天羽发言。随着国歌的奏响,全体师生肃立,高唱国歌,并在辅导员黄蔚洁老师的带领下,面对国旗庄严的作出成人宣誓。随后,在一盏红烛的照耀下,每位参加成人仪式的新生都发表了自己的成人感言。红烛在每个人手中传递,大家也真心祝愿彼此在十八岁成年以后都能书写出自己人生灿烂的华章。同时,在学长学姐的深情寄语后,一个巨大的生日蛋糕被缓缓推出。这是法学院送给刚刚成人的同学们一份极具意义的成人礼物。
在一片祥和欢乐的气氛中,大家一边分享蛋糕,一边畅谈参加成人仪式的所感所想。此次成人仪式不仅是刚刚成年或即将成年的新生一次成长的经历,更给了他们一次人生的洗礼,使他们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更懂得感恩,更懂得责任。